作者:上海遗产律师 时间:2022/6/10 11:40:46
《民法典》对遗嘱继承和遗赠规定如下: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立遗嘱处分动产,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。 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个人财产由一名或多名法定继承人继承。 公民可以自愿将个人财产捐赠给国家、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。
经公证的遗嘱由立遗嘱人通过公证处办理。 遗嘱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,签名并注明年、月、日。
遗嘱由二人以上见证人见证,其中一人代为书写,注明年月日,并由代书人、其他见证人及立遗嘱人签署。 以录音形式订立的遗嘱,应当有两名以上见证人见证。 立遗嘱人可以在危急情况下作出口头遗嘱。 口头遗嘱应由两名或两名以上见证人见证。 紧急情况解除后,立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,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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