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上海遗产律师 时间:2022/6/10 11:37:42
我国《房屋纠纷法》有明确规定。 例如,《继承法》第10条规定,继承有两个顺序。
第一个顺序是优先顺序。 可以继承的人是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。 他们在财产中的份额应该是平等的。
第二个顺序是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 如果死者的孩子去世,但其女婿或儿媳视其为亲生父母,并履行了赡养义务,则儿媳可 一阶继承人。
如果死者死后,按理说,一阶继承人应该继承他的遗产。 如果一阶继承人不愿继承或无权继承,则二阶继承人有继承资格。
法律基础:《继承法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本意是,在继承案件中,应先确定继承财产的范围,再确定如何继承。 法院审理继承案件的前提。 在继承纠纷案件中,原告主张对被诉房屋部分所有权的,无需要求其另行提起财产分割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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