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上海遗产律师 时间:2022/6/10 11:28:17
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为:
(一)死者子女先于死者死亡的,死者子女的后代由血亲继承。
(二)死者的兄弟姐妹先于死者去世的,死者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【代位权】死者的子女先于死者死亡的,死者子女的后代代位继承。
死者的兄弟姐妹先于死者死亡的,死者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。
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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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劲夫